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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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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的条件是怎样的 涉外结婚禁止条件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28日 来源: 杭州起诉离婚律师   http://www.shalhss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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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的条件是怎样的

  涉外婚姻问题比较复杂,由于各国的风俗不同,各国对结婚和离婚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因此,有意与外国人缔结婚姻的人,应该熟悉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涉外结婚的条件是怎样的呢在中国登记结婚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呢下面就和一起了解涉外婚姻的有关知识吧。



  一、涉外结婚的概念


  涉外婚姻的处理方式与非涉外婚姻是有一定的差异。每个国家之间的风俗、人文、教育等方面的差异,也是导致各国对婚姻的规定存在不同。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三、涉外结婚的条件是怎样的


  涉外结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婚姻主体上,一方必须为中国公民,包括具有中国国籍并居住在中国的人,以及原为外国血统的外国人,但现已丧失或放丧了外国国籍,加入了中国国籍的人;另一方必须为外国人,包括外国血统的外国人,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定居在中国的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


  2、必须在中国境内办理婚姻的。无论是当事人要求结婚、离婚,还是恢复结婚,都是由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办理。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一律适用中国婚姻法中有关结婚条件的规定,但对外国人一方的结婚条件,在不违背中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适当照顾其本国法中的有关规定。


  目前,涉外婚姻的数目一直在上升,对于涉外婚姻的相关规定,涉外婚姻的主体均需要了解。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相信大家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述,大家对涉外结婚的条件是怎样的有了一定的了解,仍然存在疑问的,欢迎向咨询。







涉外结婚禁止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那么,我国涉外结婚禁止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和一起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国内结婚条件


  1、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有配偶者;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涉外结婚禁止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1、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2、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3、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4、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


  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三、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后,在我国境内双方自愿要求复婚的,按涉外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他们具备《中国人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但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涉外婚姻的处理方式与非涉外婚姻是有一定的差异。每个国家之间的风俗、人文、教育等方面的差异,也是导致各国对婚姻的规定存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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