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起诉离婚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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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分配?

添加时间:2018年11月8日 来源: 杭州起诉离婚律师   http://www.shalhssls.com/
   关于共同债权、债务问题。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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