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起诉离婚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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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收集证据

添加时间:2018年11月8日 来源: 杭州起诉离婚律师   http://www.shalhssls.com/
离婚时如何收集证据-
 

【问题提示】

1、发现对方不忠,能不能用偷拍、跟踪、偷偷录音、请私人侦探的方法取证?
2、案例2中,女方取得类似证据为什么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呢?
3、案例3中,对于偷偷录音的行为,法院为什么能够支持呢?
4、怎样判断自己收集的证据是否有效的呢?

【案例】婚外情=隐私?

钱锋是在一家大型的综合医院做医生,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没有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在朋友的介绍下,潘韵和钱锋认识了,4个多月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互敬互爱,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让钱锋夫妇感到烦恼的是,6年来,潘韵一直没有怀上孩子。2002年12月,夫妻俩一同到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潘韵因婚前流产过多导致很难受孕。

出现这样的结果,不但给钱锋带来了很大的打击,连潘韵也感到很吃惊和内疚,那个原本其乐融融的家笼罩上了一层阴影。

此后,钱锋经常埋怨妻子,并对潘韵日渐冷淡。面对丈夫的指责,潘韵把苦泪往肚里吞,默默地忍受着。尽管丈夫如此,但她对丈夫更加温柔体贴,希望能够弥补自己的过错,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2003年2月,钱锋到医学院进修学习,认识了也在该校函授学习的医生熊青。两人几经来往后,便“好”到了一块。此后,钱锋背着妻子与熊青约会,常常夜不归宿。本来就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意的他打算与潘韵离婚,然后和熊青结婚,但迫于脸面,他又不好意思向妻子提出。

然而,风言风语不断的传到潘韵的耳朵里。一天,得知丈夫在外与别的女人苟合,气不打一处来的潘韵就大吵大闹,并与丈夫从争吵发展到打架。一场大闹过后,他们分居了。

面对丈夫_的不忠,潘韵伤透了心。眼看已无法挽回丈夫的心,潘韵决计要挽回点损失。一位律师告诉她,只要她拿到丈夫不忠的证据,在离婚时便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并指导潘韵如何收集证据。

随后,潘韵按照律师的提示,吩咐其弟弟潘兵跟踪钱锋。潘兵偷拍下了钱锋与熊青苟合时的一些镜头。

有了证据后,潘韵就将钱锋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潘韵向法庭出示了钱锋与熊青同居时的亲昵照片及录像资料,请求法庭判令钱锋赔偿她精神损失费两万元。

钱锋没有料到潘韵会有这么一手,他向法庭辩称,他与熊青关系确实很好,但不是同居关系,潘韵派弟弟跟踪自己,偷拍他和熊青的一些照片,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钱锋因潘韵婚后不能生育,对潘韵感情日渐冷淡,在与熊青有不正当关系后,进一步导致了夫妻关系的日趋恶化,最终感情破裂。对潘韵提供的证据,因为是第三人通过跟踪、偷拍的手段所得的,侵犯了他人隐私权,对证据的合法性不予采纳。经法庭主持调解,潘韵放弃了精神损害赔偿诉求,法院判决准许潘韵与钱锋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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